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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作废了但已经上牌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2 0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详询车管部门
  • 已经作废的发票遗失后是没有关系的。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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