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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离婚协议书公证处是哪公证处属于哪个部门的?

协议离婚 2022-12-02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公证到当事人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进行公证。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依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等其他必要性材料。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有:当事人先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身份、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离婚协议的公证手续应该到当地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
    公证员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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