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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离婚子女18岁上大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么

子女抚养 2022-12-02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费通常需要给到子女已满十八周岁成年为止。但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子女上大学后是否要支付生活费,若是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子女满十八岁为止,若是有以下情况且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若是子女已满十六未满十八,有生活收入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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