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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小公司,在公司做了差不多19个月,没见到过劳动合同,辞职是5月18交上去的,但是公司在6月10号就要我们不用去上班了。 公司现在还没有给我把工资结清,还在拖,手上没有工作证,服务证。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

讨薪 2022-12-02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的,员工可以向公司索要;如果公司拒绝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员工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公司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但没有劳动合同,如果上班未超过一个月,可以催告单位及时与本人签订书面的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则可以要求单位就超过的部分向本人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放人的,双方可以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则可以通过申请调解、向劳动局投诉等方式要求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还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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