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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私企三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公司让我签订了一个自动放弃保险的协议并且每月给500元补助,刚工作就想着多赚钱没考虑保险的事。今年2月公司给出的工资很低,然后今年三月末我提出离职,被告知要提前一个月做提出,下个月才可以走,并且公司与我相谈日后需要我给公司做兼职,兼顾公司工作,不在职以兼职的方式继续和公司合作,当时我提出居家办公,公司也同意了,当天我就返回家里居家办公,一个月后也没通知我办离职交接手续,便一直拖到现在,中间持续为企业居家办公,我也没有在提出离职,现在公司说不想与我继续合作了,我可以提出哪些经济补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证据,通过什么途径提出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2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3.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注意要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才能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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