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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要怎样处罚

行政处罚 2022-12-02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处罚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以污染环境罪或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处罚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 行为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如果违法了治安管理秩序,要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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