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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有一个父亲他有家暴行为,且没有资助过任何女儿以及妻子费用,那这个女儿还要赡养他的义务吗

赡养 2022-12-02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儿女一般不能因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而拒绝给赡养费。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除非子女还没有成年;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的,才可以不赡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家庭暴力孩子由父母双方抚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夫妻因家暴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分配给没有家暴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这是出于最有利子女原则对孩子抚养权进行的判决,也是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体现。离婚后,家暴方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必须要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这是其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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