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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我是担保人。

债务追讨 2022-12-02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款的,我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为朋友或他人借钱做担保人的,后果为,需要在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 他人欠债不还的,作为担保人,应该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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