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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滞纳金可以减免吗

行政处罚 2022-12-02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款滞纳金不能免除,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暂缓或者延期缴纳。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在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滞纳金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被减免,例如被处罚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违法的;或者自首的;具有立功表现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滞纳金能够被依法减免。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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