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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会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2-12-02 2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间应有互扶养的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丈夫有扶养妻子义务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其中任意一方需要扶养时,其配偶都应该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夫妻间是具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的。且夫妻间的扶养应满足下列条件:
    1、前提条件,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
    2、实质条件,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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