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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租用本人商铺,合同到期后,既不退铺,又不交租,时间长达2个月。请问:我追索房租是否仍按以前的租赁合同约定?还是另外协商逾期房租?谢谢!

房屋租赁 2022-12-03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未交房租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
    根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房合同到期是没有效的。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租了的处理是:租赁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归还租赁物。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提出续租,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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