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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的三年现在不想租了算不算,现在不想租了,算不算违约

房屋租赁 2022-12-03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3年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经房租转租给第三人;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租房合同签订后房东不租了构成违约,存在法定解约情形的除外。依法成立的租房合同对租赁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房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房东擅自解除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合约三年没租完属于违约,当事人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属于根本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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