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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汽车车牌被他人故意遮挡,我自己并不知道车牌被遮挡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

业主维权 2022-12-03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遮挡车牌的处理: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故意遮挡车牌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故意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行为人遮挡车牌的,会被这样处理:故意遮挡车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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