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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3 0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也不会判决房屋的归属,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后,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离婚时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一般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使用权,协议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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