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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用房产抵押仅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效吗

借款合同 2022-12-03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借款抵押房产有效,但是抵押的房产必须产权明晰,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且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私人借款用房产抵押有效,但是抵押的房产必须产权明晰,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且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私下抵押房产有效,但是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进行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确没有争议,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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