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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路人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我看到急刹车我骑电瓶车自己摔跤滑过去把他撞到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3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汽车右转电瓶车撞上来是谁的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来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横穿马路被车撞,行人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应以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 电瓶车在斑马线上和汽车撞了的责任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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