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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础转为经营性用地!需要向地管局交钱吗?

土地纠纷 2022-12-03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够用于经营使用,无法注册营业执照;但经村委会同意、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与规划部门批准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由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经营性活动,但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用途的更改,将其更改为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住宅的用途主要是生活居住,经营性用房的用途主要是经营性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违法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没收违法用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违法使用农村宅基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其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没收违法用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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