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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割社保公司缴纳部分可以分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3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保险的分割:
    1、自己为自己购买保险,并且在婚前已缴费完毕。因不涉及占用婚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自然也不用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2、婚前买的保单,在婚后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缴纳,这张保单需要进行分割。

    3、只要夫妻双方都对保单进行缴费,保费和保单所产生的价值,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不一定有权利要求对保费进行分割。若保费系一方个人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一般不可以分割,若保费系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以分割。
    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保费不是一定可以分割的。若保费系一方个人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一般不可以分割,若保费系夫妻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可以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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