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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买的纯商品房小区,已经入住了。小区内部也没有拆迁安置房。最近听说其中六百多套没卖的房源全部转成拆迁安置房了,这个是合法的吗,这也严重损害了我们业主的利益

房屋买卖 2022-12-03 1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
    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
    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
    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这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拆迁安置房已取得房产证,可以自由的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就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 买卖安置房的行为不违法,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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