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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发生人员受伤事故,交警拿走行车记录仪,请问做笔录前,有权要求查看自己的行车记录仪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3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能会备份相关视频。直至出责任认定
  • 处理交通事故的文件或者手续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即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的文件或者手续,一般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能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即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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