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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其他 2022-12-03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之间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关于买卖合同的管辖权规定如下:如果当事人依法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买卖合同管辖权规定具体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管辖,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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