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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及水井需要多少村民同意以上可以生效?村民签字需要开会签还是到各家签

征地补偿 2022-12-03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集体土地征集协议书要注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内容要明确合理;协议主体要确定适格等。集体土地征收协议可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状况;附属物补偿费用;相关权利与义务;协议生效的条件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在征与不征这一问题上,不需要每个村民签字同意,因为行政征收具有强制性。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确实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具体来讲,知情权就是对征地的原因、用途、范围以及补偿安置的方案等事项应当被告知的权利,一般来讲需要政府发布公告来保障。  确认权就是被征地农民有对自己被征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物的种类数量在调查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的权利,在这个环节上是需要每家每户签字的。
      异议权是指对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可以向政府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注意,异议权不是决定权。当然,如果提出的意见没被政府采纳,还可以依法申请上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还可以申请批准征地的省政府裁决。
      另外,关于村集体组织是否与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定,这里每个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有权投票,但个人没有决定权。
  • 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真正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根据村民对集体所尽义务享有分配利益数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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