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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平台受法律保护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2-12-03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款受法律保护,只要进行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该行为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的过程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依法开展的网络借贷同样受法律保护。网络借贷是指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金付息的合同义务。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依法开展的网络借贷同样受法律保护。网络借贷是指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金付息的合同义务。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网络借贷平台如果是依法设立的,且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的,是合法的;如果未依法办理备案登记等手续,擅自设立该平台的,则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五条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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