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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原告,被告不接法院电话,起诉书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2-03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起诉流程是:原告以书面的形式起诉,特殊情况起诉状确实没有办法进行书写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将起诉状交给法院,且要按所告之人的数量将副本提交。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并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院打电话不接的情况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一、如果是法院要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无法联系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另外,还可以实地去被告住处(或工作地)查看核实,然后联系此案主办法官,让法院直接派人上门送达;提供被告联系地址,告知法官,通过邮寄送达;  
    二、通过电话传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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