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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起诉离婚 2022-12-03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可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去法院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1、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3、送达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地点;
    4、开庭;
    5、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那么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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