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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孕晚期,单位想办法让我辞职并且不让我去上班,我没辞职,但是班我也不去上了,工资也不给发,保险只交了医疗其他都不给我交了,会不会影响我生完保险及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 2022-12-04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一般是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如果当事人在职,且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符合正在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才能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而离职后个人不能去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1、怀孕辞职以后女性就不能再享受生育保险了,因为生育保险没有个人账户,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辞职后就自动丧失。如果单位没有办理生育保险,按规定要由单位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所有费用,辞职了单位自然也就免除了责任。
    2、如果员工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原单位愿意继续为员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没有辞职。员工在生育时有缴纳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满一年以上,那么员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 离职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领取一般是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或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情形时,离职后,该职工就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也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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