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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刚出生,因为一些事情闹着离婚

子女抚养 2022-12-04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了生了孩子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载明关于孩子后续抚养问题约定以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办理了离婚的登记。如果对于离婚事宜有争议的,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马上要生了想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在我国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除非是女方提起诉讼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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