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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是父亲的名字,怎么证明房子是我的,还要具有法律效果

房屋产权 2022-12-04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是子女名字的,父母一般无权收回。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父母双方可以与子女签订协议,在协议中表明房子是由父母出资的,如果将来孩子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可以收回。当父母双方去世后,房产归子女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但不一定是单独所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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