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分居半年现在女方想离婚,也想要孩子,不够法定条件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3-17 09: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里提到的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分居已满两年(需要有证据证明);
    2、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注意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就医等原因分居的不能作为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
    下面列举的是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 夫妻两分居20年,孩子由女方抚养长大,男方一直没回过家在外边挣得钱没给过女方,现在女方要离婚,财产至少大部分归女方。男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甘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