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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欠款当时写的10年内还清,现在马上十年了,对方不还钱,我需要怎么做

债务追讨 2022-12-04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男方欠女方钱没按时归还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男方仍不愿意偿还的,女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协议欠款的追回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欠款等相关事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且主张欠款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协议离婚债务对方不还的处理方式: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对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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