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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房东那里租的铺面装修了几十万元还没有到期生意实在做不走了现在不想租了想把房子退给房东,里面的装修也不要了,我需要陪房东违约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2-04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赔偿:一方面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违约,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下,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房东应当向承租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具体如何赔偿,根据违约的情形以及合同约定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门面未到期房东违约不租了房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依照合同继续使用该租赁房屋,租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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