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没有办结婚证。跟他同居了两年。我们两个结婚了,没有结婚证。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能我帮助?而且跟别的女人跑了,办了结婚证。

同居 2022-12-04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20年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法律规定,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发放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双方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形处理:第一,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第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故目前对于没有办理结婚证,也未补办结婚证的,双方的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案由为同居析产,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依贡献度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婚姻关系中的法定共同共有。
  •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
    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形。
    首先,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持该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