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总公司下的分公司怎么纳税

公司税务 2022-12-04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分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分公司因为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因此是一个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分公司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分公司的纳税方式:
    1、对于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
    2、对于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分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纳税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总公司下的分公司怎么纳税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