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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的案件管辖是哪个法院

债务追讨 2022-12-04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的人死了,如果借款合同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应该在哪其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中无约定的,一般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如果借钱的人死了,但借款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该在其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中无约定的,一般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死亡应以债务人财产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如果有借款合同、借条、借据等证据的,可以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
    (二)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在有遗产的情况下,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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