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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房屋给人做担保,现在没能力还钱,担保人的房子会被拿走吗?

抵押担保 2022-12-04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一般是不可行的。如果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担保财产价值减少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担保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担保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是: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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