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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工作时间突然晕倒死亡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2-12-04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亡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不算工伤的,可从侵权责任人处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人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视同工伤,依法获得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工作时间内死亡属于工伤,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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