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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 2022-12-04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清算。且在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注销也需要清算。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应当进行清算,将职工工资以及债务进行清偿。若是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申请破产。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之后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 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流程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法院指定人员清算;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再由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组人员依法清偿债务;最后编制清算报告,十五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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