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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口头告知算数吗

公司成立 2024-04-25 15: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口头的通知搬迁征收,或者是口头的补偿在法律上是违法的。
  •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呢,一般书面通知了
  • 您好 可以详细描述一下吗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区别判断。
    第一种情况。
    公司搬迁地址距离不远,跨区域影响不大,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为了消除搬迁带来的影响,采取了给员工提供班车、交通补贴、宿舍或调整上下班时间以适当减少工作时间等措施降低影响的,劳动合同还是可以继续履行的。
    在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员工以公司搬迁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认定为公司属于未依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情形,员工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应支持。
    第二种情况。
    更换工作地址对员工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迁通知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公司基本信息、搬迁原因、搬迁地址、具体联系方式等事项。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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