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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父母婚后赠予我老公的房子,离婚后,我老公把这房子给我,男方父母还能要回去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4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时候房屋赠与给孩子,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和公证,那就可以要回,不办理过户登记就算撤销赠与。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程序,那就不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只要父母明确规定该房产只赠与给夫妻一方当事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另一方在离婚中如果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没进行登记的话,能要回来;如果已经做了产权变更登记的话,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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