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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执行局三年多了,毫无结果,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吗

债务追讨 2022-12-05 0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6个月内执行,未执行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所以,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恢复执行,只能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申请人在撤回执行申请之后,如果未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能再次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一般是二年,如果当事人要向法院申请执行的,需要依法提交执行申请书和相应的财产线索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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