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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 2022-12-05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
    1、不定期租赁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不定期租赁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不定期租赁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一般不需要赔偿。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的,通常而言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如果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若未通知对方的,可以视为违约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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