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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买房贷款办不下来

房屋买卖 2022-12-05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贷款下不来:
    (一)因购房者的原因贷款下不来购房者应当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仍未审批的解除合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因开发商的原因贷款下不来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定金,支付相应的利息、预期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当事人若已经交付了购房首付但购房贷款办不下来的,借款人可以询问贷款人,了解贷款不成功的原因。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果仍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则只能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筹集购房的款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式是要求购房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贷款办不下来属于买房方违约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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