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证不见了,怎样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2-05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结婚证不见了,当事人可以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离婚,两张结婚证都不在了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然后根据证明和相关材料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不在了离婚的办法:夫妻可凭直接凭另一本申请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若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或根据该结婚登记证明材料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结婚证不见了的离婚手续:如果是夫妻二人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之后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