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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收到失信人员信息我就把欠款还了还算失信吗

债务追讨 2022-12-05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能力偿还的,但是态度较好,有偿还意向,偿还人可以分期还,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没有能力偿还的,但是态度较好,有偿还意向,偿还人可以分期还,一般法院不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才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还清欠款后不会自动解除失信人。失信人还清欠款后,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还款情况,并申请解除失信,法院核实后会及时将申请人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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