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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孩子户口都跟女儿在村里可以享受村里待遇吗?

其他 2022-12-05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进行确定
  •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享受待遇,有权享有本村的土地承包权,户口已迁出的无权继续享有本村的土地承包权。本村的土地承包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在集体成员范围内分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如果出嫁女儿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集体的财产,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子女也必须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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