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收取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2-05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合同到期后,如果业主在合同到期后仍然享受了物业服务的话,是需要继续缴纳物业费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是否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要看情况。一般合同到期后,物业做好交接工作后,不能收取物业费;但是如果新物业服务人还未接管的,原物业服务人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的,可以请求支付相应的物业费用。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因为合同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业主就不需要交物业费。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