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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的女儿虽然出嫁了,但是没有办结婚证,也没有迁移户口,还能享受吗!还算精准扶贫吗?

其他 2022-12-05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嫁女户口未迁应享有以下待遇:
    1、与其他村民平等的财产权利。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与男子平等;
    2、与其他村民平等的人身权利;
    3、其他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户口没迁走,也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有补偿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难度较大,需要和原驻地村委会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户口没迁走,也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有补偿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难度较大,需要和原驻地村委会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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