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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婚前买房借钱死后丈夫有义务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2-06 0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借钱买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借钱买房,该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该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其所借的钱应算是夫妻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该房在婚后所买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那么为买房所借的钱应算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均有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借钱买房不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婚前借钱买房后,房子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房子也没有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那么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债务。
    反之如果债务人所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房产,则该笔借款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对借款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婚后还贷仍然以一方的个人财产还贷的,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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