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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干了三年半,前三年都没有给我买社保,这半年才开始给我买,我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被迫终止劳动关系,申请经济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2-12-06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未买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补偿,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确定为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确定为半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按如下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应当补交社保;劳动者借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保,劳动者可以仲裁。双方之间因社保而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因此劳动者能够去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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