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爸妈离婚了我妈不在户口本上,如何证明我和我妈的亲子关系

其他 2022-12-06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子关系可以通过户口本上的信息予以证明。也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父爱关系证明。但事实上,只要能够提供户口本的,那么户口本上的户主与子女的关系就会有记录,就可以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户口证件一般都记录了亲属关系,如果户口分开,要证明亲子关系的,可以通过去户政管理部门开具亲子关系证明,除此以外,可以通过个人档案来证明,我国的个人档案审查严格,原始文件具有证明身份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亲属关系证明。
    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证明亲子关系的方式有:首先是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然后携带双方之间的父子关系证明文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亲子关系的公证书,即可证明亲子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